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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费收缴与管理办法

发布时间:2018/4/11 9:55:13

第一条  为维护常熟市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的正常运行,营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,对常熟市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会员单位的会费实行统一收取。

第二条  会费缴纳的对象为自愿加入本协会的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。

第三条  会费收取的标准为:会长单位缴纳会费为20000元/年;副会长单位缴纳会费为15000元/年;理事单位缴纳会费为8000元/年;其他单位会员缴纳会费为3000元/年。会费标准由当届理事会研究决定,原则上在一届会员大会期限内不予变更。

第四条  会费的缴纳方式为年缴(11日至1231日)对于11日至630日内申请的新会员应全额缴纳会费;7月1日至12月31日内申请的新会员可减半缴纳会费。

第五条  会费使用与管理

会费主要用于行业培训、日常办公和协会为协会会员提供信息、政策咨询和组织会员开展各项活动等的费用开支。会费使用应按专款专用的原则,每年年初,由协会向监事会、会员大会提供年度使用计划,并报协会管理机构备案;每年年底,向理事会、监事会、会员大会通报会费使用的具体情况,同时抄报协会管理机构;未用完的会费应结转至下一年度使用。

协会管理机构对本办法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,对会费的收取和使用进行检查。

第六条  协会会员不按规定缴纳会费的,或一年不参加本会活动的,视为自动退会。

第七条  本办法自协会二届二次会员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执行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常熟市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一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