会费收缴与管理办法
第一条 为维护常熟市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的正常运行,营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,对常熟市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会员单位的会费实行统一收取。
第二条 会费缴纳的对象为自愿加入本协会的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。
第三条 会费收取的标准为:会长单位缴纳会费为20000元/年;副会长单位缴纳会费为15000元/年;理事单位缴纳会费为8000元/年;其他单位会员缴纳会费为3000元/年。会费标准由当届理事会研究决定,原则上在一届会员大会期限内不予变更。
第四条 会费的缴纳方式为年缴(1月1日至12月31日)。对于1月1日至6月30日内申请的新会员应全额缴纳会费;7月1日至12月31日内申请的新会员可减半缴纳会费。
第五条 会费使用与管理
会费主要用于行业培训、日常办公和协会为协会会员提供信息、政策咨询和组织会员开展各项活动等的费用开支。会费使用应按专款专用的原则,每年年初,由协会向监事会、会员大会提供年度使用计划,并报协会管理机构备案;每年年底,向理事会、监事会、会员大会通报会费使用的具体情况,同时抄报协会管理机构;未用完的会费应结转至下一年度使用。
协会管理机构对本办法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,对会费的收取和使用进行检查。
第六条 协会会员不按规定缴纳会费的,或一年不参加本会活动的,视为自动退会。
第七条 本办法自协会二届二次会员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执行。
常熟市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
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一日